搬家,預示著一段新生活的開啟,本應是美好和愉悅的。但遇上不靠譜的搬家公司,糟心的事情就來了。
28日,北京四方兄弟搬家有限公司涉嫌強迫交易一案在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檢察機關認為應當以強迫交易罪追究被告單位北京四方兄弟搬家有限公司、被告人趙某強等6人的刑事責任。
記者從庭審中獲悉,2019年7月起,北京四方兄弟搬家有限公司通過網絡發布低價信息招攬客戶,并表示無其他附加費用,然后與客戶簽訂服務合同。
檢察機關當庭出示的被害人陳述、被告人供述等證據顯示,客戶聯系搬家業務時,北京四方兄弟搬家有限公司實際控制人趙某強通過電話與客戶約定搬運費用并達成口頭協議,故意不告知搬家人員每人每小時300元的收費項目,但要求客戶簽署格式合同,如果客戶不簽字,他們就不搬了。他們也不會對附加費用做特別提醒,因為“說清楚了,客戶就不搬了”。
對于這樣的格式合同,客戶往往認為搬家費用會跟先前報價一致,并不會細看。到達目的地后,將物品從貨車往下搬時,這些身材健碩的搬運工人就要求客戶按照合同內容支付口頭協議之外的人工費,并采用語言威脅、堵門不走、揚言要拉走物品等“軟暴力”方式索要錢款。
遇到這種情況,很多事主因感覺家庭住址被人掌握、害怕對方事后報復或影響日常工作生活而選擇隱忍,按對方要求支付相應的款項。也有一些事主選擇報警。
據了解,該公司設有多個車組,車組長兼司機,各帶兩名組員。車組長可抽取成交價格的20%,其他組員各抽取10%,剩余60%歸公司。成交價格越高,搬運工人的工資也就越高,車組人員對此有很高的積極性。
“強迫姚某某支付搬運費用人民幣12640元,強迫安某某支付搬運費用人民幣5000元,強迫蘇某某支付搬運費用人民幣4000元”
翻開起訴書,檢察機關起訴的具體犯罪事實多達43起,其中在2020年7月26日,一天之內就“坑”了4名客戶。一年期間,他們共強迫受害人支付搬運費總計超過13萬元,強迫交易金額單筆最高達到1.6萬元。
庭審過程中,公訴人、辯護人針對“在提供搬家服務過程中是否實施威脅行為”“情節是否屬于特別嚴重”“被害人是否受到強迫”等焦點問題進行了法庭辯論。
被告單位及6名被告人均對指控的事實和罪名不持異議。部分被告人表示當時不知道自己的行為觸犯法律,只是覺得“不好”。
北京四方兄弟搬家有限公司訴訟代表人表示,從業人員法律意識淡薄,才造成這樣的后果,必須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在市場行為中,一些消費陷阱很隱蔽。面對不法侵害,消費者應當勇于拿起法律武器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這起案件也應讓正在從事不法行為的人警醒,財富應當靠自己踏踏實實辛勤工作來創造。企圖通過所謂的捷徑、高招賺取財富,風險極大。